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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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职成〔2019〕1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拓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强化职业教育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对2019年拟新增的“3+2”中高职衔接申报项目进行了论证评议。经专家小组集中评审、评委会评议,从65个申报项目中择优确定43个项目,自2019年起具有“3+2”中高职衔接办学资格,现将2019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整体设计、系统培养、需求导向、突出特色”的原则。合作院校要发挥中高职集成优势,加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在重订教学计划、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模块上进一步完善,注重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培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学生综合素养和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递进规律,研究制定课程体系,强化特色凝练,实现衔接创新。
二、全过程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在中高职紧密合作基础上,强化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在校企、校校的多元、系统和深入合作中,打造极具特色的“3+2”中高职衔接品牌专业,并开拓新业态、新技术和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城市安全运行、民生紧缺行业和生活服务品质以及新兴产业和高精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三、加强衔接办学管理,强化质量提升。加强对教育资源、管理力量和师资队伍的整体统筹,精心组织,强化衔接办学管理,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的整合,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做好学生录取、转段、毕业等各阶段学籍管理工作,以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深化中高职衔接办学的内涵发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8日
(联系人:张兰,康英;联系电话:51994985,6316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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