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45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8〕664号)和《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京教职成〔2010〕13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2019年新增专业(技能方向)进行了综合评议,研究确定对16所学校37个新增专业(技能方向)进行备案(附件1),从2019年起列入招生计划,同时撤消8所学校14个专业(附件2)。
各学校要紧密对接人才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瞄准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专业建设目标,大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着力营造产教融合特色育人环境,把先进企业文化、大国工匠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培养大批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各学校要及时办理新增专业收费许可手续,填写《北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学费标准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盖校章),于2019年3月底前报送至市教委职成处(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520室)。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北京职成教网(http://jw.beijing.gov.cn/bjzj/)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新增专业(技能方向)
备案一览表
2.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撤销专业备案一览表
3.北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学费标准申报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联系人:项明;联系电话:51994969)
(此件公开发布)
京教函〔2019〕45号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