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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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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8〕664号

  

各区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部署,使全市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文件,现将2019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备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产业转型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变化,进一步调整、优化、形成高度契合的职业教育专业布局。针对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撤并非首都功能的产业专业;针对调整转型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专业;针对高精尖产业,优先发展新兴专业;针对城市管理、社会建设需求,重点建设紧缺人才专业;针对疏解转移产业,与产业承接地合作办好品牌专业。

  二、具体要求

  (一)深入市场调研,做好建设规划。学校要扎实做好新增专业与产业契合度的调研,认真分析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就业岗位需求、生源结构状况及趋势等,找准专业定位,做好专业建设规划;要认真学习《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禁止新增开设禁限产业相关专业;要充分考虑同类专业之间的竞争态势、就业市场前景及自身的办学条件等因素,确保专业建设的前瞻性、稳定性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二)聚焦重点领域,优化专业结构。学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基础特色,围绕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要求,聚焦重点领域设置专业。鼓励学校面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流通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养老服务、体育等产业增设专业。鼓励学校综合利用资源服务乡村振兴,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农村专业人才。

  (三)规范专业申报,控制增设数量。学校申报新增专业要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和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强化产教融合,有针对性地为行业企业量身定制人才,校企合作共同研发人才培养方案,共育“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业课程体系要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注重开发引进行业、企业及国际先进的课程资源,以促进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提升为目标,合理设计教学模块,着重提升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公共基础课程要遵循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开齐开足,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每校每年增设新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连续3年不招生(无在校生)的专业应予以撤销或重新备案。学校增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须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学校须提交《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技能方向)备案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和《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撤销专业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职业高中须经区教委职成科审核盖章,中专学校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增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应同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对学校增设专业意见的文件原件1份。

  (二)2018年12月25日(周二)前,要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至市教委职成处(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520室)。

  (三)各区教委职成科负责通知并指导所属职业高中做好2019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北京职成教网(http://jw.beijing.gov.cn/bjzj/)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技能方向)备案表

  2.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撤销专业一览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联系人:龚戈淬,项明;联系电话:51994948,51994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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