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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职业院校工程师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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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委、人力社保局,各有关行业企业,各职业院校:

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实施《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北京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切实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新时代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高精尖产业发展能力,北京市将开展职业院校工程师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工程师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是北京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重要载体,是在校内建立的集人才培育、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产教共同体”。工程师学院由职业院校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其合作专业可涵盖一、二、三产业,名称上不限于“工程师”字样;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身怀绝技的工匠或非遗传承人,由职业院校与大师所在企业共建。旨在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发挥其资本、技术技能、设备和理念等资源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为首都高精尖产业发展、技术技能传承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人才培育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课程为抓手,拆分教学计划,重组教学模块,校企联合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打造产教融合育人环境,把企业文化、工匠精神、经营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评价标准与行业技术标准对接。

(二)资源共享

整合校企优质资源,实现知识技术技能共享、人力资源共享和设备设施共享。学校为企业研发定制员工培训内容,企业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先进技术、知识、管理经验,转化为学校的课程资源;激励教师承担企业培训课程开发,逐步成为企业培训师,同时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团队成为学校兼职教师;充分运用设备设施等资源,开展技术技能研发和企业员工培训,企业与学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三)技术创新

协调推进技术技能积累、传承和进步。围绕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探索协同创新,承接企业技术任务,承担科研攻关项目,联合开展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探索促进流程再造,共同申报发明专利,为企业提质增效提供智库服务。培育成果转化团队,探索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流程和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社会服务

协同研发企业员工能力体系,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员工岗前、转岗和在职提升培训;促进教师教学研究和企业实践,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企业技术人员教学能力。面向社会、行业或区域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就业创业和素质提升培训;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为中小微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科技服务、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合作研发相关教育教学标准和行业标准,辐射带动全市相关专业群建设、服务行业标准建设。

三、建设目标

2018-2020年分三期遴选建设100个左右工程师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一批契合北京产业发展需求、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突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产教融合品牌项目,为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供北京方案。其中,2018年第一期拟遴选30个左右工程师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作为典型进行重点建设和培育,逐步形成可推广、可持续的建设模式。

四、申报条件

(一)院校和企业条件

职业院校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建设基础。工程师学院的冠名合作企业应为世界500强企业、国有大型企业、中华老字号、北京传统文化企业和知名民营企业等。技术技能大师应为行业领域内德技双馨的领军人才,或为身怀绝技的工匠和非遗传承人,或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北京市首席技师。

(二)专业(群)条件

专业(群)精准对接高精尖产业发展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具有扎实的专业建设基础,专业综合实力校内排名靠前且为学校“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主干专业(群),同等条件下建设五年以上的专业和示范专业优先;或者专业建设特色鲜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师资条件

专业师资团队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聘专家、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工程师学院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30%,“双师型”(一体化)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且承担70%的课程(含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专任教师中,高职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者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中职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者所占比例不低于60%。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师带领的团队,能承担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艺创新、技能推广、产品运营等任务,具有将真实项目转化为课程的教学能力。

(四)其他条件

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建立健全决策机构和教学指导机构等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制定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探索完善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机制、实训平台协同创新机制等。

五、有关要求

(一)学校申报

2018年第一期每所学校限报12个。申报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须经学校组织的专家组(七名专家中至少四名企业专家)评审和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由校领导签字、盖学校章。于20181115日(周四)前将项目申报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教学计划进程)、合作协议、其他支撑材料,一式5份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市教委职成处。(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520室职成处,邮箱:bjsjwzcc@126.com。职成处联系人张兰51994985;申报咨询职教所霍丽娟18513319685、蒋莉13611047731;系统填报咨询杨东飞18500218978

(二)专家评审

市教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视情况组织答辩和实地考察。

(三)结果公示

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

(四)发文认定

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认定名单并统一挂牌。

 

附件:1. 北京市职业院校工程师学院项目申报书

2. 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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