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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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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编制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42)要求,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状况监测,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现就做好2018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全市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须按要求报送“**(学校全称)2018北京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院校年报》)

各高职院校应主动联系推动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发布“**(企业全称)参与2018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以下简称《企业年报》),市级示范校以上院校至少报2篇,其他院校至少报1篇。

二、编制要求

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年报》《院校年报》《企业年报》的基本编制要求同上一年度。

(一)内容要求

《院校年报》包含主报告(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六方面内容,标题不限)、典型案例和“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国际影响表”、“学生反馈表”等六张表格(“国际影响表”和“服务贡献表”中个别指标有所修订,另新增的是学生反馈表,详见附件1-附件8)

《院校年报》、《企业年报》编制应重视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重点展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高职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有效举措;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典型案例;培育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促进就业创业、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的具体做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主要成效。

(二)格式要求

《院校年报》须在首页增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并由院校法人代表签字(格式见附件7),表现形式上文字、图、表相结合,除必要的文字外,尽可能引用各高职院校近两年的对比数据、表格或图片,形式活泼、不拘一格。标题要求:一级标题用“一、”二级标题用“()”三级标题用“1.”四级标题用“(1)”;字体要求:总标题3号黑体、一级标题4号黑体、二级标题小4号宋体加粗、正文5号宋体;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典型案例应突出主题、图文并茂,文字每个不超过300字。装订顺序:封面、目录、正文、附表或图表索引。

三、材料报送

1.市级电子版报送。各高职院校应于2018127日(周五)前将《院校年报》(内容包括主报告、典型案例和“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国际影响表、“学生反馈表”6个表格(见附件)及《企业年报》电子版(均为Word格式)报送北京教科院《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写组。

2.网上提交(教育部平台)。各高职院校务必于2019110日前,登录“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主页“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年报(word版,“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院校年报》首页),填写和提交六张表格数据(注意“保存”后须点击“提交”按钮)。

联系人:孙毅颖13661023309杨振军 15810927360

报送邮箱: sunyiying2013@sina.com

 

    附件:1.填写说明

       2.“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3.“学生反馈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4.“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5.“国际影响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6.“服务贡献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7.“落实政策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8.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1027

 

 

 2018-11-2北京高职年报工作文件京教函〔2018〕589号职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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