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产教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人才培养激活产业 新质生产力
产教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人才培养激活产业新质生产力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9年起,在北京市委统战部指导下,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于京郊乡村陆续建立了17家“北京科技小院”(以下简称“科技小院”)。科技小院以科技帮扶与人才培养为切入点,以产业培育与助农增收为落脚点,整合学校优势资源,扎根首都、服务京郊,构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着力打造“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链接校地生、适宜业居游”的京郊乡村振兴的农职模式,赋能首都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理念与方法
以首都乡村振兴发展需求为导向,组织教师服务团队带领学生扎根京郊大地,将技术服务送至田间地头,着力破解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难题,将“北京科技小院”打造成集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科技帮扶综合平台,形成服务首都乡村振兴的“农职经验”。
二、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于房山、门头沟、平谷、通州、延庆等区17家科技小院所在村集体、农业企业及合作社等;同时,依托科技小院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建设示范点、组织观摩会等方式,将成功经验推广京内外其他地区,形成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服务内容
(一)因地制宜建强小院载体
按照“一院一业”原则布局17个科技小院,打造特色产业服务阵地。如,大峪沟村柿子小院以“教育民宿+农文旅融合”为方向,发展高端民宿20余户、吸引投资4000余万元;西石羊村小院聚焦芦笋全雄品种繁育,推动种苗标准化种植;延庆水沟村小院深耕流苏茶产业,形成“生产—加工—品牌”全链条服务体系。
(二)靶向攻关助力产业升级
科技小院累计引进推广新技术100余项、新品种200余个。周庄村科技小院通过科技赋能发展食用菊特色产业,该村成功获评全国“一村一品”产业示范村;苇子水村小院支持建成门头沟区近十年首个SC认证“共享工厂”,年产能达100余吨,优化香椿酱工艺后实现12个月无防腐剂保质。
(三)产教融合培育乡村专业人才
通过项目带动和团队服务,科技小院累计开展技术技能培训近1万人次,培养技术骨干160人,近千名学生通过“三下乡暑期实践”等方式参与小院服务,培养出高彦辉等一批“永久牌”科技农民,成为乡村治理的骨干力量。
四、服务实效
(一)经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科技小院累计带动就业380人,促进增收700余万元。周庄村15户农户依托菊花宴实现户均年增收5—6万元,形成“居家创业”的新型增收模式;妙峰山电商科技小院助力灾后销售京白梨3万余斤、增收50多万元;大峪沟村柿子小院产业模式已向全国推广。
(二)人才培养成果丰硕
依托科技小院孵化大学生创业项目60多项,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1项、国家级奖项23项、省部级奖项81项;孟雨晴同学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首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荣誉称号;教师团队中涌现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首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北京扶贫攻坚先进个人等典型。
(三)社会影响持续扩大
科技小院工作获《人民日报》《中国质量报》等权威媒体报道30余次,经验在全国14个省市推广。2家科技小院获得“十佳北京科技小院”,1个项目入选中央宣传部全国“三下乡”示范项目。
五、特色亮点
(一)打造“北京科技小院”农职模式
着力打造“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链接校地生,适宜业居游”助力乡村振兴农职模式。科技小院服务从生产技术服务支持逐步拓展至贯通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并整合乡村旅游、农业观光、文化体验等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成功打造“妙峰山农村电商”“周庄食用菊花”“苇子水香椿酱”“上水沟流苏茶”“大峪沟民宿集群”等特色富农品牌,形成一批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
(二)“四创融合”激发学生兴农活力
构建“思创融合”铸魂、“专创融合”强基、“赛创融合”砺能和“产创融合”赋能的“四创融合”育人模式,近千名学生通过科技小院实践实现“在服务中育人、在育人中赋能”。苇子水村科技小院通过该模式发展学生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35人,5名学生实现专升本;2项专利在村内落地转化,育人成效显著。
六、经验启示
(一)扎根实际是服务乡村的前提
深入调研乡村资源禀赋与产业痛点,避免“一刀切”,如针对山区农产品保鲜难研发适配技术,针对洪灾后需求开展应急助农,确保服务“接地气、能落地”。
(二)协同联动是持续发展的关键
整合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资源,破解乡村“缺技术、缺人才、缺渠道”难题,如依托市委统战部政策支持、联合企业拓展市场,形成“政府搭台、学校唱戏、乡村受益”的良性机制。
(三)产教融合是育人兴农的核心
将人才培养与产业服务深度绑定,引导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中提升兴农本领,为乡村培育“带不走的技术与人才”,培育本土技术骨干、提升村委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扫一扫分享本页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