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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类高水平学生社团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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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4〕41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市少年宫:

按照我市基础教育“大减法、小加法、多渠道、新载体”的总体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市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类高水平学生社团建设,推动基础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科技类拔尖人才贯通培养。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委定于2024年9月开始对北京市学生金奥运动队、北京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学生金帆书画院以及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5个市级高水平学生社团开展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育人为目标,以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类高水平学生社团创新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点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全学段长链条创新教育资源配置,鼓励特长学生的连续培养、贯通培养和协同培养,从而推动促进基础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科技拔尖人才培养质量系统性跃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市级高水平学生社团的评审认定工作,进一步推进高水平社团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体育、美育以及科技教育水平提升。发挥市级高水平社团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高水平社团带动高质量普及。加强资源统筹,探索以教育集团为主体,统筹管理集团内高水平社团的建设,发挥教育集团全链条人才培养和资源统筹的优势,逐步扩大高水平社团的辐射影响范围,促进高水平社团健康可持续发展,惠及更多学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教委负责市级评审认定工作的整体统筹,指导北京市少年宫开展评审认定工作。北京市少年宫负责评审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特色。围绕学生的实际获得,以学生兴趣和需求为出发点,结合体育、艺术、科技领域的活动特点、学校特色和区域优势,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塑造新载体、新赛道,不断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

(二)坚持总量控制,适度倾斜。保持市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类高水平学生社团的数量总体稳定,适当向体育类薄弱项目倾斜,向多点地区、通州区和生态涵养区倾斜。在保证高水平、高质量的同时,形成区域龙头示范效应,通过资源共享等方式,积极带动教育集团内薄弱学校以及全市范围内薄弱地区体育美育以及科技教育的质量跃升。

(三)坚持示范引领,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级高水平学生社团的辐射带动作用,遵循“以评促建、质量为先、公平公正、高效务实”的理念,积极鼓励各区以教育集团为单位整体布局高水平学生社团建设。

五、工作安排

(一)9月5日,召开市级评审认定工作布置会,下发评审文件。

(二)9月25日前,区级完成推荐工作。学校通过高水平学生社团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高水平学生社团管理系统提交按推荐顺序排序的推荐名单。(9月25日24:00系统关闭,各区工作进度由区教委统筹。)

(三)9月30日前,专家完成线上材料评审。

(四)10月912日,申报社团现场集中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10月15—25日,实地考查。

(六)11月1日前,市级完成评审工作。

(七)11月中旬,公布认定结果。

六、评审规则与流程

(一)评审规则

1.分组评审。为了保证评审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考虑各项目分团的专业特点,本次高水平学生社团评审按照项目分组的方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金奥运动队分为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跆拳道、棒垒球及其他项目等组别;

金帆(阳光)艺术团分为合唱、民乐、西乐、舞蹈、戏剧(话剧、戏曲)等组别;

金帆书画院分为美术、书法等组别;

金鹏科技团分为地球与环境、电子与信息、机器人、模型、生命科学、天文、校外综合等组别。

2.申报名额。金奥运动队按原有数量的150%推荐,其他各类社团按照不超过原有数量的105%推荐,不足1的可按1个报送(申报名额见附件7)。

3.以集团校名义申报的要求。为了统筹推进教育集团内部高水平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发挥教育集团全链条人才培养和统筹资源的优势,支持以教育集团名义申报高水平学生社团。坚持自愿原则,集团校中含有小学、初中、高中且在单一行政区内办学,可以集团校名义申报高水平社团。每个教育集团每类社团限申办一个项目,且申办项目需与集团校内高中校承办高水平社团项目一致。在本次申报材料过程中,需提交关于在集团内构建小学、初中、高中贯通且与承办项目相关的,特色课程体系、训练(排练)体系、竞赛活动体系、教师培训及教研体系等方面内容的发展设想。

(二)市级评审流程

1.第一阶段:材料评审。

市级组织专家对各校提交的材料按照评价指标第二部分专业条件与特色条件进行打分,共100分。

2.第二阶段:现场答辩。

所有申办校均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分为两个部分:陈述部分(70分)和答辩部分(30分),共100分。其中:现场陈述限时8分钟,须有ppt。答辩限时5分钟,专家根据评审材料及现场陈述情况提问。每团参与现场答辩人员限3人。

总成绩按50%材料评审+50%现场答辩计算。

3.第三阶段:实地考查。

为进一步了解办团情况,评审组还将进行实地考查,抽取比例约占拟认定团数的20%。

实地考查共100分,主要考查社团工作、文化建设、场地设施、课程建设、学生成果等方面。

被抽取社团的最终成绩按50%总成绩+50%实地考查成绩计算。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区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区推荐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并按照各类社团评审工作方案(见附件14)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自评,校内要充分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二)发展规模总量控制。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实现优中选优、能上能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郊区学校申报高水平学生社团。

(三)严格落实“阳光评审”。将评审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规范、公平、公正,申报材料中如出现抄袭、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学校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卢  亭,联系电话:5553018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北京市学生金奥运动队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2.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阳光少年艺术团)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3.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4.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5.北京市市级中小学高水平学生社团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6.北京市市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类高水平学生社团申报表
附件7.各区可推荐申报各类高水平社团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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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学生金奥运动队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2.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阳光少年艺术团)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3.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4.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5.北京市市级中小学高水平学生社团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6.北京市市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类高水平学生社团申报表
附件7.各区可推荐申报各类高水平社团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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