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开展了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现将拟推荐目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22日。
公示期间,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以单位名义书面形式提出,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以电子版的方式反馈邮箱。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请有关送评单位仔细核对公示目录中的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相关信息,请以同样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55530100;
电子邮箱:yichunxiao@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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