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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2016年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遴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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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6〕33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6年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遴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关要求,以及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升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市教委决定举办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遴选展示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

  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遴选展示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支持和保障。

  附件: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遴选展示活动方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6日

  

附件

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

成果遴选展示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中心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遴选展示活动,健全我市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引领职业院校将创新创业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提升师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弘扬工匠精神,展示交流我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

  三、活动主体

  北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等职业学院、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籍学生均可提交创新创业成果参与遴选展示活动。

  四、活动内容

  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遴选展示活动设置三类内容:

  (一)学生技术技能创新成果遴选展示

  1.以学生为主体实现的体现专业技术技能创新的加工、制作、创作、设计的物化成果。如:加工制作的零件、部件;设计的图纸、图案等。

  2.以学生为主体展现的体现专业技术技能创新的操作技术、现代服务技能等过程性成果。如:高超娴熟的操作技能、成效显著的技能技巧、高端典雅的现代服务等。

  (二)学生创业计划成果遴选展示

  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设计、策划的创业计划(或创业方案)。

  (三)学生创意设计成果遴选展示

  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构思、设计的创意方案。

  五、活动形式与时间安排

  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活动分为遴选和展示两阶段进行。

  (一)成果遴选

  遴选分设中职组和高职组,按照成果类别组建评审组,分别评审学生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学生创业计划成果和学生创意设计成果。比赛结果由评审组上报市教委审批,以通知形式公布。优秀作品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做进一步完善后,参加成果展示活动。

  成果申报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成果评审时间:2016年10月28日。

  (二)成果展示

  展示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实施细则

  (一)参赛成果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成果推荐汇总表、成果申报表,成果作品、作品介绍视频等。对于已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若参赛作品以视频方式呈现,视频需是高清视频(MP4文件)。

  3.如制作作品展示介绍视频,需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二)成果申报

  1.成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并填写“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每校申报成果不超过15个。

  2.成果作者必须均为在校学生,可以是个人或团体。个人申报需由学生本人填写“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团体申报,成员不超过5人,需由第一作者本人填写“成果申报表”,并由第一作者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每个成果限报1名指导教师。

  3.2016年10月17日前,学校负责人将本单位“成果推荐汇总表”(一份)、“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成果作品(一份)及其他支撑材料(一份)送至北京教科院职成教研中心(朝阳区劲松西口811楼511室),“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uyongchang2012@126.com邮箱。若作品体积过大或精密、易碎等不方便展示,需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显性资料。

  (三)奖项设置

  1.优秀成果奖:中职组、高职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获奖成果以通知形式公布,参加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一等奖成果指导教师。

  3.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及成绩突出的学校。

  七、活动要求

  1.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整体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提供便利条件,保障申报推荐、比赛展示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培养技术技能创新创业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2.各职业院校要专人负责,尽快部署,扎实推进,充分挖掘优秀创新创业成果,切实将学生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汇集、整理、加工、提升,利用展示平台,展示职业技术技能成果,宣传职业技术技能教育,传承、弘扬、创新职业技术技能。

  3.各职业院校要鼓励支持教师、学生积极参与成果展示活动,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对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苏永昌 87711506 18519187863

  附件:1.“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

  遴选展示”成果推荐汇总表

  2.“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

  遴选展示”成果申报表

  3.“2016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成果

  遴选展示”成果评审标准

  附表见附件。

  附件:京教函〔2016〕330号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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