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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技能比赛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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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

比赛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中职专业赛委会,各高等职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7号)关于办好职业院校技术技能比赛(以下简称技能比赛)的有关要求,根据2017年技能比赛的整体安排,现就技能比赛竞赛项目方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项征集依据

  赛项选题要适应北京经济与产业发展要求,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以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技艺需要;优先考虑对接职业院校主体专业和鼓励发展的新专业。中职组赛项设置原则上以2016年市赛赛项为依据,新增赛项参赛学校不少于三所;高职组赛项设置原则上参考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设置,新增赛项应为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及特色专业,参赛学院不少于两所。鼓励设计或引进一批世界技能大赛中水平高、程序规范、适合国情的赛项。

  二、赛项设计要求

  1.根据比赛的内容或核心技术技能确定赛项名称,不以工种名称直接命名赛项。

  2.赛项设计应体现中、高职专业或专业大类的核心技能、核心知识、职业规范、职业精神与创新意识,能够检验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

  3.赛项设计的竞赛内容须对应相关的职业岗位或岗位群,应根据专业或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进行设计,竞赛方式应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职业素养和操作技能的要求。

  4.赛项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须可靠,通用性、兼容性良好,技术描述详尽。赛项推荐的备选平台一般不少于两个。赛项一经确定,市赛组委会将启动企业合作计划择优确定赛项技术平台。

  5.赛项申报单位不得由赛项支持企业主导赛项设计,应精选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组成赛项专家组和设计申报团队,科学设计赛项。

  6.同一项目不得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鼓励团体赛项。不得以单一技能设置赛项。团体赛每队一般不超过4人。

  三、赛项申报单位

  中职组赛项原则上由2016年各中职专业赛委会牵头申报;高职组赛项原则上由2016年北京市高职学院技能比赛承办学院牵头申报;涉及中高职一体化管理的专业赛委会(或承办学院)可统一设计申报中高职赛项;新增赛项申报主体不受以上限制,各院校在充分调研后均可自主申报。申报单位要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赛项方案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赛项申报单位应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递送至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比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信地址:朝阳区劲松西口八区811楼511室

  邮 箱:中职组 jinengbisai2010@126.com

  高职组 jndsmsc@126.com

  联 系 人:中职组 禹治斌 87716106(办)、13681281136

  高职组 邱亚辉 51511102(办)、13391952130

  五、赛项评审

  赛项申报方案征集工作完成后,市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将在北京职成教网予以公布。

 

  

 


 

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比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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