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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常规维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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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9〕100号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教师〔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人〔2016〕25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常规维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年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整体情况

  2018年市教委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有关高校、各区积极推进教师信息的伴随式采集、更新和高频度审核。上半年配合全市幼儿园干部教师全员培训任务完成对1592所幼儿园71565名教职工的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规范和上收区级管理员学校类机构设置权限,建立与教育事业统计按季度比对学校类机构机制。完成系统上报自动校验、教师信息查看、审核统计查询、按月更新率查询等11个方面的优化,方便了使用和管理。下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集中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各高校、各区的积极配合下,全年更新数据256450条,占比全部数据的95.3%;近半年更新率达到90.8%。继续推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教师信息唯一来源与市教委11个平台的数据共享工作,通过创设机制和以用促建的方式提升了整体数据质量。

  二、2019年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常规维护内容

  (一)教师个人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在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登录维护和上报,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师资格、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入选人才项目、海外研修(访学)、联系方式、骨干教师信息表。(本年度系统在幼儿园表中增加了教育教学信息表,幼儿园教师需补充自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至今的信息)。

  (二)学校管理员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维护学校基本信息的变更;负责新建和维护教师账号;负责及时维护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待遇、年度考核、师德信息;负责教师人事关系变动和交流轮岗的提请操作和审核;负责督促教师及时完成个人维护的内容,审核教师维护上报的信息;负责向区教委上报学校的审核数据。

  (三)区级管理员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辖域内学校上报信息的审核并向市教委上报;负责督促各校按要求落实系统维护、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市级管理员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审核高校上报的信息;负责新建和变更各级各类机构账户;负责督促各区、各高校维护系统工作;负责向教育部上报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维护信息常态化意识

  2016年底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以来,按照“伴随式采集、高频度审核”的工作要求,各区、各高校和教师要建立维护信息的常态化意识,教师本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学校管理员和区级管理员要及时审核。

  要将使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教师进行信息化管理列为人事管理的常规工作,校、区指定专人负责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工作,做到线上与线下的同步更新,确保数据的“常新”和“高质”。

  (二)加强重视,协同配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校在人员配备、技术和经费上做好保障。针对系统涉及学校机构维护、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人员采集等复杂情况,各区教委要指定相关部门牵头,主管领导负责协调,建立人事、基教、学前、规划、民办等科室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做好分工,强化落地。按照采集单位范围重点督促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按照工作时间点和流程完成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总结。

  (三)优先使用,来源唯一

  为保证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教师信息数据来源的唯一性和实时性,要求各校、各区统一优先使用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本校、本区教师信息,以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作为源数据,通过数据交换中心对接本校、本区其他各项系统。确保本系统的核心基础信息地位,作为教师和教育工作的唯一数据来源。

  (四)明确责任,保证质量

  数据的真实准确是做好教师信息化管理和政策决策的基本前提和关键保障。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填报审核责任制,特别要切实提高校级管理员初审的质量。教师信息的录入、更新和调整要与人事工作紧密结合,数出有据,严格校、区/市二级审核制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关,确保数据“真”和“准”。

  (五)加强研究,注重应用

  数据应用是系统的核心,随着系统的建设和不断完善,校、区、市三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分析研究能力,通过各项分析和应用让鲜活的数据为各级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和决策发挥作用,实现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

  (六)严格保密,确保安全

  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管理人员台账制度,确保账号密码专人保管,严格按照人事管理规定对于教师各项信息进行保密,严禁未经区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允许将数据交于第三方。按照《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管理与技术双重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安全和应用可靠。在工作中涉及安全保密问题及时与市级管理部门沟通联系。

  请按照《2019年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内容》(附件1)完成系统常规维护工作,下半年报送《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和《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审核情况表》(具体时间9月后通知)。

  市级层面工作联系人:赵  婧      电话:60910235

  吴  昊      电话:63911073

  崔亚超      电话:51994771

  技术和客服电话:4009100915或58964500转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内容

  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审核工作情况报告(模板)

  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审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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