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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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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9〕62号

各区教委:

  为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强化教师教育实践能力的提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决定遴选300个左右教师教育基地学校,承担北京市中小学校教师教育实践课程的培养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在全市范围内分批遴选300个左右具有教师专业发展特色,能够提供深度教育教学实践体验,充分发挥教师教育基地在课程与教材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发展,以教师教育基地建设为载体,探索更具活力、更贴实际的教师教育方式,逐步形成高质量、有特色的教师教育实践体系,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

  二、遴选范围

  北京市公办中小学校。

  三、遴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

  (二)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具有一定数量学科教学水平较高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作为带教导师,能够满足开展教师教育的指导工作需求。

  (三)教师教育的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实施规范,具有开展教师教育的组织保障。

  (四)具备良好的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基础,能够提供开展相关研修培训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

  四、承担任务

  (一)承担北京地区相关高校培养师范生的教育教学实践任务;

  (二)承担由市区教师培训(研修)机构开展的新任教师培训中的实践学习任务;

  (三)承担农村与城区普通学校骨干教师的实践培训任务(跟踪听课、跟岗脱产培训等);

  (四)承担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研修)项目组织的教育教学观摩和考察交流等活动;

  (五)承担相应的教师培训(研修)课程资源开发任务;

  (六)承担提炼校本研修优秀做法并开展市区校本研修指导任务。

  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应按照培养培训任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以及教育、教学、课程、师资等优势基础,个性化设计实践培训活动,制定本学校可承担的任务方案。

  五、遴选程序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采取分批遴选的形式进行。首批遴选100所,按照学校申报、各区推荐和市级评审的程序开展。

  (一)学校申报。学校按照遴选条件自愿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重点突出培训特色、教师队伍以及条件保障。

  (二)区推荐。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初审筛选,确定推荐学校,填写《区级推荐排序表》(附件2)。各区推荐时,要兼顾中小学校的比例。他办校按照属地原则申报。

  (三)市级评审。市教委人事处、市师训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全面评价的原则,对各区报送的学校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提出首批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学校拟定名单,经市教委审定。

  六、工作要求

  各区教委要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基地学校遴选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各参评学校须实事求是,认真填报相关材料。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9年3月22日前。

  (二)报送材料:

  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校申请表(附件1,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

  2.区推荐排序表(附件2,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西城区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楼312  北京教育学院)。

  电子版发至邮箱:bjshixun@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佳          联系电话:8208912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校申请表

  区级推荐排序表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校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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