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教委、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你区(校)关于外省市引进特级教师重新认定为北京市特级教师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京教人〔2015〕1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外省市调入北京的特级教师重新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京教人〔2015〕13号)(以下简称《过渡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7月7-8日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过渡办法》制定后的第二次重新认定工作。经北京市特级教师重新认定专家组评议,市教委审核并经2016年第16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认定杨树滨等41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北京市特级教师,从2016年8月1日起享受北京市特级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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