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8〕141号
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要求,我委组织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7号),现将首批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把“新工科”建设作为引领高等教育改革的有力抓手,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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