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财〔2007〕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06年北京市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拨款
2006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包括教育事业费投入、基建投入、科研投入及其他投入)230.30亿元,比上年投入191.41亿元增加38.89亿元,增长20.31%。财政部于2004年1月印发了《财政部关于统一界定地方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做出了界定,按此口径调整2005年财政经常性收入为968.52亿元,2006年财政经常性收入1135.59亿元,2006年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7.25%,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3.06个百分点。
二、生均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
(1)小学:200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5401.01元,比2005年的4619.52元增加781.49元,增长16.92%。
(2)初中:200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7063.76元,比2005年的5515.76元增加1548元,增长28.07%。
(3)高中:200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7788.41元,比2005年的6587.17元增加1201.24元,增长18.24%。
(4)职业高中:200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6742.16元,比2005年的5338.43元增加1403.73元,增长26.29%。
(5)高校:200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18228.36元,比2005年的17036.50元增加1191.86元,增长7.00%。
三、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1)小学:2006年生均公用经费1619.42元,比2005年的1235.38元增加384.04元,增长31.09%。
(2)初中:2006年生均公用经费2460.80元,比2005年的1794.44元增加666.36元,增长37.13%。
(3)高中:2006年生均公用经费2809.14元,比2005年的2372.61元增加436.53元,增长18.40%。
(4)职业高中:2006年生均公用经费2045.06元,比2005年的1444.79元增加600.27元,增长41.55%。
(5)高校:2006年生均公用经费11389.27元,比2005年的10688.17元增加701.10元,增长6.56%。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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