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03年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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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财〔2004〕48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03年北京市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拨款:

  2003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执行数为1268129万元,比2002年的1091008万元增长16.23%;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2003年为5122466万元,比2002年的4844539万元增长5.74%;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0.49个百分点。

  二、生均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高校: 200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15806.43元,比2002年的15146.05元增加660.38元,增长4.36%;

  (二)职业高中:200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4092.39元,比2002年的3867.68元增加224.71元,增长5.81%;

  (三)普通高中:200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4845.4元,比2002年的4421.89元增加423.51元,增长9.58%;

  (四)初中:200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3680.73元,比2002年的3273.16元增加407.57元,增长12.45%;

  (五)小学:200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3348.24元,比2002年的2891.43元增加456.81元,增长15.80%。

  三、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高校:2003年生均公用经费为9946.66元,比2002年的9871.62元增加75.04元,增长0.76%;

  (二)职业高中:200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1116.37元,比2002年的1116.10元增加0.27元,增长0.02%;

  (三)普通高中:2003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769.36元,比2002年的1602.94元增加166.42元,增长10.38%;

  (四)初中:2003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210.37元,比2002年的1064.74元增加145.63元,增长13.68%;

  (五)小学:2003年生均公用经费为860.57元,比2002年的667.95元增加192.62元,增长28.84%。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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