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14年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执行总体情况
2014年,本市地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968.36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1330.8亿元的4.54%,比上年降低了0.05个百分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新口径,本市地方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拨款、基建拨款、教育费附加)758.49亿元,比上年增长8.49%。财政部于2004年1月印发了《关于统一界定地方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做出了界定,按此口径调整2014年财政经常性收入3224.59亿元,比上年增长8.26%,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0.23个百分点。
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4524.67亿元,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6.76%,比上年增长0.01个百分点。
二、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3441.78元,比上年的21727.88元增长7.89%。
(二)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36507.21元,比上年的32544.37元增长12.18%。
(三)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40748.25元,比上年的36763.03元增长10.84%。
(四)职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6292.06元,比上年的20211.24元增长30.09%。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58548.41元,比上年的47629.14元增长22.93%。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8765.51元,比上年的23635.72元增长21.70%。
三、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9950.95元,比上年的9938.97元增长0.12%。
(二)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4127.64元,比上年的13747.01元增长2.77%。
(三)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6716.08元,比上年的16644.28元增长0.43%。
(四)职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7207.54元,比上年的6498.51元增长10.91%。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34710.96元,比上年的27058.65元增长28.28%。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3473.07元,比上年的11108.66元增长21.28%。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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