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本市2009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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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财[2010]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09年北京市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执行总体情况

  2009年,本市地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政府的教育拨款、各级政府征收的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和校办产业与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433.27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1865.93亿元的3.65%。

  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包括教育事业费投入、基建投入、科研投入及其他投入,不含教育费附加)400.63亿元,比上年增长13.87%。财政部于2004年1月印发了《关于统一界定地方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做出了界定,按此口径调整2009年财政经常性收入1856.5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5%,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3.32个百分点。

  2009年财政支出2319.37亿元,预算内教育经费431.03亿元(含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8.58%,比上年减少0.88个百分点。

  二、各级教育生均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11662.02元,比上年的10111.51元增长15.33%。

  (二)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15581.06元,比上年的13224.85元增长17.82%。

  (三)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16312.03元,比上年的13870.45元增长17.60%。

  (四)职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12047.83元,比上年的10369.58元增长16.18%。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29772.87元,比上年的24380.40元增长22.12%。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13125.74元,比上年的11132.02元增长17.91%。

  三、各级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4722.87元,比上年的4271.47元增长10.57%。

  (二)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6352.23元,比上年的5796.73元增长9.58%。

  (三)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6994.58元,比上年的6187.14元增长13.05%。

  (四)职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3922.58元,比上年的3187.10元增长23.08%。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19828.66元,比上年的15418.47元增长28.60%。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6528.04元,比上年的5159.53元增长26.52%。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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