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五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15年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执行总体情况
本市地方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拨款、基建拨款、教育费附加)847.43亿元,比上年增长0.15%。财政部于2004年1月印发了《关于统一界定地方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做出了界定,按此口径调整2015年财政经常性收入3834.9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0%,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比例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8.95个百分点。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737.62亿元,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4.77%,比上年下降了3.64个百分点。
二、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3757.49元,比上年的23441.78元增长1.35%。
(二)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40443.73元,比上年的36507.21元增长10.78%。
(三)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42192.74元,比上年的40748.25元增长3.54%。
(四)职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36599.25元,比上年的26292.06元增长39.2%。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61343.96元,比上年的58548.41元增长4.77%。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34433.36元,比上年的28765.51元增长19.7%。
三、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9753.38元,比上年的9950.95元下降1.99%,主要是因为小学学生人数增加,导致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下降。
(二)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5945.08元,比上年的14127.64元增长12.86%。
(三)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4807.38元,比上年的16716.08元下降11.42%,主要由于开展优质高中资源统筹,导致市属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 算公用经费支出下降。
(四)职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9808.04元,比上年的7207.54元增长36.08%。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32147.32元,比上年的34710.96元下降7.39%,主要由于支持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导致市属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下降。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4945.67元,比上年的13473.07元增长10.93%。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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