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3〕548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民〔2023〕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检查评估结果(第一批)的通知》(京教函〔2023〕280号),经专家验收、评议,现对第二批“通过”等次学校的年检结论予以公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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