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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东方妇女老年大学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3-05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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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8〕73号 
北京东方妇女老年大学: 
  你校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办学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刘海胡同11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23号楼东侧创享空间。 
  你校要按照办学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严格管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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