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2019年9月,原《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基础设施改造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建〔2019〕16号)施行,至今已运行七年。期间,该办法为规范市属高校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改善办学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和北京市相继修正或出台《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高校学生宿舍修缮改造内部指导标准(试行)》《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新法律法规,对校舍修缮改造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市属高校校舍面临学龄人口渡峰、智慧校园建设、新质生产力适配等新任务,原办法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本次修订工作结合高校基建工作实际需求、行业监管新要求及风险防控实践经验,重点聚焦以下三方面:
1. 对标最新法规政策。系统梳理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使用管理、招标投标、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将绿色低碳、装配化建筑、绩效评价等新要求融入《管理办法》,确保政策衔接一致。
2. 回应高校建设需求。深入调研市属高校基建工作现状、既有校区建筑使用情况,收集学校在项目规划、招标管理、施工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和实践经验,针对性完善管理流程和责任机制。
3.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组织基建管理专家、高校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研讨,分别征求市属高校、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内容科学可行。
二、《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1. 落实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财政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从项目申报、评审到执行阶段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实施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推动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
2.明确项目范围和要求。通过对项目进行梳理归类,将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归纳为三大类,明确项目申报范围,指导学校根据支持范围进一步优化项目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申报材料要求,系统梳理评估评审要求,将申报材料归纳为合法性、合规性和技术性三类,指导学校在项目谋划阶段全面评估项目成熟度,降低财政评审审减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新添加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学校作为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法、防控措施等方面进行要求,筑牢安全防线,在工程实施期间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切实维护教育领域安全发展大局。
三、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共8章21条,具体情况如下:
1. 总则。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新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等最新法律法规作为制定依据。
2. 项目范围。将原3项优化整合为1项,删除定额管理相关表述,明确专项管理相关表述,并梳理归纳为新竣工配套项目、消除安全隐患类、改善办学条件类三大类,并对各类项目做出具体规定。
3. 项目申报。将原7项优化整合为5项,删除定额管理相关表述,对项目申报原则进行进一步明确,新增履行内部决策和内部评审相关要求,对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进一步明确细化,总结归纳为合法性、合规性和技术性材料,指导学校有针对性的进行前期谋划和申报准备。
4. 职责分工。将原5项优化整合为3项,删除“信息化项目”相关要求,并进行精简合并。
5. 安全管理。原为“过程管理”,原内容为市教委工作流程,已与职责分工合并,新增“安全管理”,添加安全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
6.经费管理。将原4项优化整合为3项,将成本管控原则和经费开支项进行精简合并。
7. 监督检查。新增有关空气质量控制要求,严控室内环境污染。
8. 附则。明确办法适用延伸范围、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原则及施行时间,废止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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