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语〔2026〕6号
各区教委、语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广电中心)、驻军部队各大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2号,见附件)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4日至20日为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简称“第29届推普周”)。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的活动主题,以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突出法治引领,推进语教融合。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创新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推广普及活动,充分彰显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中的使命担当,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
二、创新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推普周“1+7+N”活动模式的整合引领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结合全国性重点活动和7个主题日要求,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特别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鼓励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参与推普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等平台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和覆盖面。多方位、沉浸式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同时,要以推普周为契机,结合我市对口支援、中华经典诵读工程、语言文字干部能力培训、中小学生语言能力提升、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等工作,探索开展含金量高、特色性强、影响力足的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为推普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在全市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我市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树立良好首都形象,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三、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广大群众通过活动增强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结合今年推普周“清朗网语净云端——网络语言文明教育”主题日特色宣传活动,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各高校推普周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务求实效,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四、做好总结
市语委决定9月20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请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结合本区、本单位的情况,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行设计制作宣传品。市语委将制作本届推普周宣传材料,送达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各高校推普周活动方案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做好总结(含统计数据、文字、图片、活动亮点、典型案例等),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杜琪方
联系电话:55530253;传真:55530167
电子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地 址: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邮编101117
附件:
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2号)
2.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法主题海报征集活动的通知
市 教 委 市 语 委 市委宣传部
市民族宗教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电局 卫戍区政治工作部 团 市 委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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