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6〕2号)相关赛项安排,经各区教委等单位推荐和省级比赛选拔,按各位选手现场得分排序评定了等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13日至7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北京市教委政策法制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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