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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参加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市级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5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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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6〕21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要求,市教委将在2026年北京大学生艺术节基础上,开展参加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市级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四大类。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中的绘画、书法、篆刻项目分为甲、乙组两个组别。

  二、组织机构

  市教委成立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北京市组委会(以下简称“北京组委会”),北京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少年宫,负责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的遴选组织工作。北京市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遴选组织工作。

  三、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人员为各高校从事美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四、具体安排

  (一)遴选办法

  艺术表演节目中,甲组声乐、器乐类节目将根据2026年北京大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结果作为推荐报送依据;乙组声乐、器乐,以及甲、乙组的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类节目将采取学校申报、市级组织专家现场评选的方式进行遴选。具体遴选办法见附件。

  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含论文、案例)将从2026年北京大学生艺术节中遴选,具体办法已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高校报送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11月2日—6日,高校报送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类节目。

  11月中旬,组织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类节目现场评选。

  11月底,公布艺术表演、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推荐遴选结果。

  (三)报送数量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本届大艺展艺术表演节目报送数量将根据各省高校参与率予以浮动,即参与率60%(不含)以下的省份,报送数量为基数的90%;参与率80%(含)以上的省份,报送数量为基数的110%。我市推荐艺术表演节目的基数为30个,若参与率达到80%,最多可推荐33个艺术表演节目。

  此外,我市可推荐12件艺术作品、7个艺术实践工作坊、12篇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全国展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高大艺展活动质效,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二)注重实践育人。各高校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如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官微等平台载体,活动开展时须有“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校级展演”标识,各校要加大校级展演宣传报道力度,将校级展演情况按要求报送至网络平台  (网址:https://yszy.eduyun.cn/hd/dyz,账号已分配下发)。

  附件:艺术表演节目遴选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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