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6〕16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九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提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法治素养,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法润京华·“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京法委守组发〔2026〕2号)等安排,结合教育实际,市教委决定在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第十三届师生法治作品征集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炫彩校园 法育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2月
三、征集内容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所有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中小学校(含职业高中)、幼儿园、市教育两委直属单位以及教育系统全体领导、干部、师生及教职员工等征集。
各区教委统筹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各法治副校长相关派出单位参与。
各在京高校组织发动在校师生参与。
干部师生、法治副校长等个人可自荐作品,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作品题材及内容
1.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展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2.大力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刑法、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3.大力宣传党内法规。
4.大力宣传教育、教师、未成年人等相关法律法规。
5.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民营经济促进法、民族团结进步法等法律。
6.大力宣传服务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7.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依法治理、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方面的生动实践。
(三)作品类别及要求
作品形式包含视频作品、图文工艺作品两种。
1.视频作品包含微视频、微电影、微短剧。其中,微视频时长不超3分钟,包括动画、Vlog、公益广告、纪实短片等形式;微电影时长不超15分钟,以叙事为核心,需具备完整的故事线索、人物形象与情节;微短剧单集时长不超5分钟,一般为3集,需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
所有作品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作品应支持主流浏览器在线播放。
2.图文工艺作品包含摄影、海报、书法、绘画、板报、法治故事、图配文、剪纸、篆刻、泥塑(陶艺)等多种形式。手工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提交多角度作品展示图3张以上,自行保留作品原件或设计源文件用于获奖后展示)。法治故事提交PDF版。
(四)报送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作品中引用、解释宪法及法律法规等要做到准确规范。作者和报送单位对该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如发现违反上述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报送作品视为同意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支付稿酬。
2.原则上,应报送2024年以来的原创作品,参与历次教育部、北京市及其教育系统法治动漫微视频等征集展示活动的作品不得重复报送。AI作品须在报名表及作品信息中清晰标注,活动单独设置奖项。
3.作品提交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单位推荐作品,请各区、各高校、各单位在认真初评筛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优秀作品。各区(高校、相关单位)报送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15件,其中视频作品推荐6至8件。各区、各高校将推荐作品按照作品类型进行归类整理后打包统一报送。个人自荐作品,将按要求填写个人及作品详细信息后于6月28日前将附件1 连同作品网盘下载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参与活动。
(五)作品评选
作品征集活动按初评、复评、终评等三个环节组织作品评选。各区各校各单位要把好政治关、质量关,认真履行初评工作职能;个人提交作品经组委会初评后,择优入围复评环节。单位推荐及个人提交的优秀作品,活动组委会将召集相关专家、北京教育系统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开展复评、终评。
中小学(幼儿园)组和高校组学生作品按视频作品、图文工艺作品分类评奖,教职工、法治副校长作品组不分类评奖。特别优秀作品有机会参评作品单项奖。同时,按照各单位一等奖或作品单项奖数量排序,设置优秀组织奖。
四、活动安排
(一)征集推荐(2026年5月—7月上旬)
各区教委、各高校及各单位组织本区、本高校、本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作品征集活动,评选推荐优秀作品。
(二)评审展示(2026年7月)
市教育两委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评选出各类作品奖;结合组织、推荐等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其中的优秀视频作品,7月31日前推荐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参加全市法润京华·“三微”作品评选。
(三)推广宣传(2026年8月—12月)
通报评选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传播热潮。在2026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集中展示宣传。所有作品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性、市级各类相关征集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征集展播活动作为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特别是鼓励专业机构、文化团体、新闻媒体等共同创作高质量作品。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把作品征集展示过程变成参与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过程。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
请于7月1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的PDF版)和汇总表(附件2)(Word版)、作品网盘下载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jw_fzxc@126.com)。
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55530053(活动组织);牟老师13466720781(报名汇总);电子邮箱:jw_fzx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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