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5〕628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市少年宫:
根据《北京市市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类高水平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京教体艺〔2025〕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高水平学生社团建设期社团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323号)有关要求,我委对建设期社团开展了认定工作,认定北京市学生金奥运动队5 个,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11个,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2个,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7个,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12个,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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