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5〕44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要求,北京市将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送内容
(一)请各高校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报送9个报表相关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专科)学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二)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高校须在报送前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25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确保数据无误。
(三)各报表表样、检测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文件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下载。
三、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为全面掌握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各方责任。要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别是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报送时间
1.请各高校于9月1日前登陆信息统计系统填写高校联系人信息,并将联系人信息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教委指定邮箱。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反馈至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邮箱,高职(专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反馈至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邮箱。因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强,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避免频繁更换联系人。
2.各高校须在9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登陆信息统计系统完成数据网络报送工作。各高校在网络报送数据的同时,将基表二、三、七,综表一、二及封面,打印后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扫描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教委指定邮箱。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反馈至市教委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邮箱,高职(专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反馈至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2025年9月上旬,市教委将委托北京化工大学组织“2024—2025学年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线上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高校务必选派负责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冯彦钧,55530151
电子邮箱:bjsjwsjjx@163.com
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武晔,55530139
电子邮箱:wuy@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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