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语〔2024〕6号
各区教委、语委、区委宣传部、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广电中心)、驻军部队各大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1号,见附件)精神,今年9月16日至22日为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开启的重要一年。本届推普周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的宣传主题,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推广普及活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要求,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对口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支援、语言文字干部能力培训、中小学生语言能力提升、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等工作,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挖掘并展示地方和本系统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特别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鼓励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参与推普活动。充分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等数字平台载体,拓展推普活动的领域和范围。同时,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开展可持续常态化推普活动,为推普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展示力度,开展推普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增加宣传互动性,提升宣传集聚效应。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普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市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树立良好首都形象。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推普周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三、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广大群众通过活动增强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各高校推普周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四、做好总结
市语委决定9月22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请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结合本区、本单位的情况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行设计制作宣传品。市语委将制作本届推普周主题宣传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手册及常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读本,送达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各高校推普周活动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总结并于9月25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杜琪方
联系电话:55530253;传真:55530254
电子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地 址: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邮编101117
市教委 市语委 市委宣传部
市民族宗教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电局 卫戍区政治工作部 团市委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附件2.“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2024年北京市汉语知识趣味闯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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