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申报通知
各高等学校及教师培训机构: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统筹管理,市教委人事处将对市本级教师培训项目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并由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市师训中心”)协助进行培训项目的统筹管理,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申报与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质量监控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兹将北京市2013年度市本级教师培训项目立项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立项的各类培训项目须符合《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意见》(京教工[2011]55号)、《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项目统筹管理办法》、《北京市“十二 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京教人[2012]7号)和市财政的相关要求。
申报立项的各类培训项目要有较充分的调研依据,要符合不同区县及不同层次、类型、岗位教师发展的需求。且在实施推进方面,要有较强的专家力量和组织管理措施。
申报立项的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原则上不针对一个区县或一所学校,而应该充分考虑市级项 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应能够发挥对全市教师培训工作的引领作用。
二、立项程序
本年度的市本级教师培训项目的立项程序如下:
1.立项通知
通过“北京市教委网站www.bjedu.gov.cn”和“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网”同时发布培训项目立项申报通知,并发布申报相关文本。
2.项目申报
各培训机构根据“立项通知”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并提交文本进行立项申报。市师训中心对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申报机构,报请市教委进行资质认定。
3.专家评审
市师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正式提交市教委审核、审批。
4.审批发布
市教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立项审批,并正式向申报机构发布立项结果。
三、重点内容
2013年市本级教师培训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立项申报:
1.远郊区县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
旨在对远郊区县,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实施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农村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促进远郊区县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拟申报培训项目涉及中小学相关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及有需求意向的学科。计划120-160学时。
2.城区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
旨在促进城区学校发展期的教师更好更快地成长为成熟期教师或教学骨干,以促进城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拟申报培训项目涉及中小学相关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及有需求意向的学科。计划120-160学时。
3.专题性培训
旨在针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中的一些热点或难点问题,或教育发展的前沿问题开展短期的专题性培训。拟申报培训项目涉及心理类、实验类、科研成果转化类、信息技术类等领域的内容。计划40-80学时。
4.市属高等培训机构正在实施或委托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同时按要求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重点任务及学时、学分要求设计培训项目,并组织专家力量积极进行立项申报。立项申报文本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项目经费预算”。
2.全部申报材料要求于8月18日前将三个文本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3.未承担过市级培训项目的单位需接受培训资质认定审核,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雪梅,崔亚超
联系电话:82089104,13651128471
电子邮箱:shixun_309@sina.com
附件下载: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北京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培训中心
201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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