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京教函〔2015〕162号
各有关市属高校:
为确保2016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单位要根据《2016年度科技计划以及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控制数额》(见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需上报市教委的材料包括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应完成所需的签字及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为了减少纸张打印及纸质材料储存带来的浪费,从本次申报工作起,市教委不再收取一般项目的纸质申请书。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存档要求,自行留存纸质申请书。
2.本单位的《科技计划申请一般项目汇总表》和《社科计划申请一般项目汇总表》(各一式1份,并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
3.上述电子版材料可通过Email或刻制光盘上报,请将内容整理、刻录到一张光盘,并在光盘表面或封套注明光盘内容和单位名称。
(三)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29日,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
三、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要加强校内申报组织工作,对申请人加强指导,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立项程序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严把项目质量关,推选出优秀的项目,努力提高本单位科学研究水平,为北京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本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可登陆http://www.usrn.edu.cn(首都高校科研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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