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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实验室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0 来源: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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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北京实验室的建设管理,根据市教委《关于在高等学校中建设北京实验室的意见》(京教研〔2011〕4 号),市教委决定对北京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自评

  各北京实验室建设单位按照《北京实验室建设自评报告编写提纲》进行自评。

  二、专家实地考评

  6月中下旬,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每个北京实验室进行实地考评,考评环节主要包括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和提问评议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准备

  请各单位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并于6月15日前发送至gf@bjedu.gov.cn。

  (一)《北京实验室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北京实验室建设自评报告》;

  (三)带有“北京实验室”标注的研究成果汇编(发表论文一览表及汇编、成果采用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汇编);

  (四)经费及配套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五)建设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名单及会议纪要汇编;

  (六)规章制度汇编。

  各北京实验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检查工作。

  附件:1.北京实验室建设中期自评报告

  2.北京实验室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书

  3.拟检查北京实验室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51994792)

  北京市教委关于对北京实验室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京教函〔2015〕206号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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