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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0 来源: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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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5〕163号

各有关市属高校:

  为确保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申报单位要根据《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控制数额》(见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二)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启动校内申报,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29日,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应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单位请提交《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及《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评审意见表(活页)》(格式见附件2。均一式10份,包括4份原件),并同时报送《社科计划申请重点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高校要加强校内申报组织工作,对申请人加强指导,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按照立项程序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严把项目质量关,推选出优秀的项目,努力提高本单位科学研究水平,为北京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本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可登陆http://www.usrn.edu.cn(首都高校科研网)下载。

  附件:1.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控制数额

  2.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及评审意见表活页(格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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