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新增及调整“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的通知
京教职成〔2021〕2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依据北京市《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构建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紧密契合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提升职业教育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对2021年拟新增 “3+2”中高职衔接申报项目进行了论证评审,现将2021年新增及调整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整体设计、系统培养、需求导向、突出特色”的原则。合作院校要发挥中高职集成优势,加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在重订教学计划、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模块上进一步完善,强化立德树人,注重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培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学生综合素养和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递进规律,研究制定课程体系,强化特色凝练,实现衔接创新。
二、全过程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在中高职院校紧密合作基础上,强化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在校企、校校的多元、系统和深入合作中,开拓新业态、新技术和特色产业人才培养,打造极具特色的“3+2”中高职衔接品牌专业,并发挥职业教育服务高精尖产业结构、城市运行保障、高品质民生需求及优秀传统文化和技艺传承的重要支撑作用。
三、加强衔接办学管理,强化质量提升。加强对教育资源、管理力量和师资队伍的整体统筹,精心组织,强化衔接办学管理,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的整合,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做好学生录取、转段、毕业等各阶段学籍管理工作,以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深化中高职衔接办学的内涵发展。
另外,为保障中高职衔接办学持续高质量发展,将从明年开始对三年未招生的衔接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撤销有关衔接办学项目。
附件:1.2021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名单
2.2021年调整“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张兰,康英;联系电话:51994985,6316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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