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职业教育类)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要求,现将我委申报“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职业教育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生动体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征。
申报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 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并且立足不同专业(群)、不同课程育人特点,创新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二)结合现有重点改革项目或工作基础。
鼓励结合北京市职业院校“特高”建设项目、“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一校一品”和“文明风采”活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协同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三)认真总结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
部分职业院校先期开展了课程思政建设, 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实践成果,涌现出了一些具有示范性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希望在已有建设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拓展,进阶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二、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职业院校认真研究教育部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自主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职业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全称“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项目”)限1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 ”限1个。
(二)择优推荐。北京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原则上1:2比例向教育部推荐,北京市推荐“示范课程项目”不超过9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项目 ”不超过1个。
三、材料提交
(一)材料要求。以电子邮件和纸质公文两种形式报送相关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其中,电子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使用单位名称,邮箱地址: (jw_zcc@jw.beijing.gov.cn)。申报表后可附有关佐证材料目录,具体内容可提供网站链接,并确保能够正常打开。纸质公文版材料报送(邮寄)地址为: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B座312室(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4号院颐源居内)。
(二)联系方式。梁 燕(88171731,13621113680)
本文及附件可登录北京职成教网(网址:http://jw.beijing.gov.cn/bjzj/)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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