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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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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职成〔2018〕2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7号),拓宽技术技能型人才发展通道,强化职业教育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对2018年拟新增的“3+2”中高职衔接申报项目进行了论证评议。经专家小组集中评审、评委会评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18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整体设计、系统培养、协同创新”的原则。合作院校要发挥中高职集成优势,加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在重订教学计划、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模块上进一步完善,注重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培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学生综合素养和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递进规律,研究制定课程体系,强化特色凝练,实现衔接创新。

  二、全过程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在中高职紧密合作基础上,强化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在校企、校校的多元、系统和深入合作中,打造极具首都特色的“3+2”中高职衔接品牌专业,并开拓新业态、新技术和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发挥职业教育对培育现代服务业、服务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作用。

  三、合作院校要统筹组织开展办学管理。加强对教育资源、管理力量和师资队伍的整体统筹,精心组织,强化衔接办学管理,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的整合,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做好学生录取、转段、毕业等各阶段学籍管理工作。

  附件:2018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4日

  (联系人:张兰,康英;联系电话:51994985,6316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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