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鼓励广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产业转型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城市发展与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决定启动2017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此次评奖工作依照《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和《2017年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开展。
二、申报办法
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统一申报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两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请。
成人教育机构申报本奖项仅限于在学习型城市建设、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等事业中做出特色和贡献的教育教学成果。
已申报其他类别教学成果奖的请勿重复申报本奖项。
各院校和相关单位按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推荐成果,不在列表中的其他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若要申报,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
高职院校、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其他院校及教育科研机构由学校(单位)统一组织和提交申报材料;各区职业高中和社区教育、成人教育机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和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申报单位推荐公文(一式2份)。
(二)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同时报word格式电子版)。
(三)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7份,同时报word格式电子版)。
(四)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7份,同时报word格式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
(五)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2本(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可提交电子版),且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六)成果若为实训基地建设,须提供实训基地建设支撑材料电子版,内容要求充分展示实训基地建设的设计思路、基本功能、应用效果等。
(七)成果若为教学资源,须提交电子版,如建有教学资源网站的需提供网址及用户名、密码。
(八)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须存放在U盘中提交, 电子版材料提交规则:每个学校或单位建一个文件夹,材料1、材料2、材料3单独建立文件夹,各材料命名方式参见下例,按照所申报成果在区或学校内部的排序进行编号。
四、申报时间及联络方式
请各职业院校及有关单位于10月30日(周一)至31日(周二)9:00-16:00,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教科院职成教研中心,《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同期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西口金帆宾馆505室
邮 编:100021
电子邮箱:jxcgj2017@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职成教研中心:梁 燕 13621113680
市教委职成处:殷丙山 51994969,13521531707
本通知可到北京职成教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五、其他
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市级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办法待教育部相关文件下发后再确定。
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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