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2017年中专毕业生审核工作要求通知
2017年中专毕业生审核工作要求通知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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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201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北京地区2017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办理毕业手续的学生,须是按国家规定正式录取、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或结业的学生。
(二)学历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由各校打印(或填写)后发放。审核通过的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通过北京职成教网( http://bjzj.bjedu.cn/)供社会查询。
(三)对容易出错的出生日期、姓名中的同音字、毕业证专业名称、学制等,要提前做好核查,确保数据准确。
二、证书填写要求
(一)学历证书可机打也可手填,手写证书应用正楷书写,字迹工整、清晰、规范,涂改无效。
(二)学生毕业时,经补考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退学或留级的为结业生,学校应为其办理结业证书。
(三)结业换毕业的,请按毕业生的要求提交注册数据,以前已报的结业数据不再改变。
(四)证书所用照片应与所上传数码照片一致。
(五)照片左下侧应盖校方钢印;毕(结)业证书右下侧“校长”处,应加盖蓝色校长手写体名章;“校名”处应加盖红色圆形校章或填写校名。
(六)系统内毕业证号即证书的注册号,编码规则如下(系统生成):
毕业证号:10位学校标识码+4位毕业年份+4位顺序编码
(如:北京市供销学校今年某生的毕业证号:361100010920170001)
三、系统操作方法及要求
(一)2017年中专毕业注册数据上报操作在‘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
(二)数据整理方法:在系统中专毕业管理模块-待毕业数据整理菜单中,对今年上报的毕业生、结业生、结转毕业生信息进行整理确认;对毕业生、结业生照片进行上传。
(三)数据提交方法:待毕结业数据整理完毕后,在‘毕结业批次管理中’提交毕业申请。
(四)毕业生名册打印方法:在毕业批次管理中可导出毕业生名册。
(五)毕业生照片上报方法:
1、请在提交申请前确保毕业生、结业生已上传电子照片。
2、无照片毕业生、结业生请准备学校盖章说明。
四、审核时应准备的材料
(一)毕业生名单两份。由计算机打印,主管校长签字并盖校章。
(二)特批毕业生请携带学校盖章证明。
(三)无照片毕业生、结业生请携带学校盖章原因说明。
(四)提交的毕业生在系统中修改过毕业证专业名称的毕业生请携带该学生原始专业证明材料。
(五)对往年注册数据进行修改,应提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修改名单》(附件1)。
六、审核注册时间
6月14-16日(周三至周五),各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七、审核注册地点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事务部2019室(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
联系电话:82364972(徐老师)
附件:
北京市教委学生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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