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提升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水平,推进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要求,市教委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教育评估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委评估与监测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100031)。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gjc@jw.beijing.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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