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686号
各有关院校:
根据《北京市高等学校菁英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外〔2019〕22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菁英奖学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我委审核等程序,最终认定26个学校的26个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入选。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校要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关精神,通过项目开展推进高校人才培养、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提升,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二、入选的菁英奖学金项目为2020年度项目,市教委将对入选高校自我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校奖学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二级验收。
三、入选高校要负责本校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验收并列入学校的绩效管理范围,制定本校管理办法,做好选派学生公示、学习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
请各院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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