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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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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职成〔2018〕11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实施意见》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形成校领导牵头、各院系(专业)实施、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三级推进机制。校党委(总支、支部)监督执行,确保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在院校全面推进。近期,各校要及时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教育讲座,同期启动全校国家安全教育工作。

  二、要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职业素养培养体系。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我市《提升中职学生职业素养的指导意见》,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职业院校“一校一品”优秀德育品牌建设、“文明风采”等德育主题活动,作为提升学生职业素养的重要内容。

  三、认真做好国家安全教育进课堂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选择经验丰富、工作负责的教师任课,并指导其他任课教师将国家安全教育体现在平时授课之中。

  四、多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利用学校宣传栏、楼道墙面、校园网、校园广播、图书馆等开展多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建立必要的学习宣传园地,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建立必要的师生教育体验基地。要将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融入学校各项活动中,努力做到“事事、处处、时时”覆盖平时工作之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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