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7〕280号
各区教委、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校外艺术教育工作水平,根据《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管理办法》和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验收和评审的通知》(京教体艺〔2017〕1号),市教委于2017年4月组织专家组对阳光少年艺术团有关承办团进行复审和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确定18个分团为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分团。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区、承办单位要按照《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管理办法》及市教委有关要求加大对艺术团的投入与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组织艺术团成员开展丰富的艺术活动,为学员提供更多的交流展示平台,不断巩固我市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打造阳光少年艺术团特色品牌,不断推动校外艺术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分团名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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