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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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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6〕553号

各区教委: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提高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1〕55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北京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函〔2015〕190号)《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遴选的通知》(京教函〔2015〕285号),面向全市开展了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的遴选工作。

  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按照学校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的程序,遴选出100所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其中中学44所,小学37所,幼儿园19所,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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