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6〕553号
各区教委: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提高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1〕55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北京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函〔2015〕190号)《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遴选的通知》(京教函〔2015〕285号),面向全市开展了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的遴选工作。
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按照学校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的程序,遴选出100所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其中中学44所,小学37所,幼儿园19所,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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