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人〔2016〕26号
各处室:
经2016年11月14日第28次工委委员会决定并报市人力社保审核同意,荆旭等11人分别晋升、核定行政职务:
荆旭任教委(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1月起计算;
陈思思任工委(教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6月起计算;
黄一帆任工委(教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6月起计算;
尹晓林任干部处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6月起计算;
冯雪任基础教育一处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6月起计算;
谢元君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7月起计算;
陈垚辉任安全稳定工作处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9月起计算;
穆鑫然任审计处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9月起计算;
胥丹丹任督导室综合处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9月起计算;
单聪任督导室督学管理与信息化处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9月起计算;
杨喜姝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10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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