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高〔2016〕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备案相关准备工作。我委将于近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并对利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专业进行培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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