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7〕307号
各市属高校:
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教育部启动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前期工作部署,工科优势高校组、综合性高校组和地方高校组分别面向有关高校征集了项目选题建议,经汇总整理并征求专家组意见,形成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
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积极组织新工科研讨,统筹推进本单位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主动谋划,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要认真研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推荐
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注重分类实施,提供经费和条件保障,认真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鼓励高校、企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学)会以不同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我委负责组织北京市属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遴选推荐,拟择优向教育部推荐5-10项。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审议后公布最终立项名单。
项目经费主要由实施单位自筹。请各市属高校通过各校人才培养定额经费对教育部立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各高校深入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积极争取社会支持。
请各市属高校根据学校自身情况积极推动工程教育改革,组织开展新工科研究和实践。请有意愿参与新工科研究和实践项目的高校,认真研究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表、汇总表(各一份)和电子版于2017年8月30日前报市教委高教处。相关电子版可从市教委高教处网址下载gjc.bjedu.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