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职成〔2017〕5号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4号)要求,我委于2016年12月组织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及部分本科院校进行了2017年新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申报工作,并请有关专家对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进行了评议,对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进行了审核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1号)精神,现将2017年新增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1号)转发给各校。
各高职院校应紧密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适时调整专业布局,加强新增专业建设,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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