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二〔2016〕17号
各区教委、民委(民宗办):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北京市民族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总结、宣传本市民族团结教育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族教育总体水平,根据市教委、市民委《关于开展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179号)和市教委办公室、市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办函〔2016〕21号),经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考评工作小组评审,市教委和市民委决定命名中央工艺美院附中艺美小学等36所学校为“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再创佳绩,切实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本市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区教委和民委(民宗办)要全面深入总结、推广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的经验,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民族教育工作,促进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贡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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