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计〔2017〕20号
各区教委:
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7〕4号)精神,确定2017年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规模为54157人,其中,名额分配计划9841人,市级统筹计划1962人,校额到校计划2758人,乡村计划310人;职业高中招生计划总规模为4625人。现将2017年北京市分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精神,充分发挥教育事业计划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认真编制和落实招生计划,统筹区域教育资源,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整体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继续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布局调整,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程度,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积极引导职业高中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计划、招生管理工作。各区要立足首都教育发展大局,对所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计划工作的严肃性,未经我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和变更招生方式,严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
四、各区和普通高中要认真做好名额分配、市级统筹、校额到校和乡村计划等招生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从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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