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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入选第四批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3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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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6〕46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发展工程的意见》(京教工〔2012〕48号)要求,经区教委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2016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1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确定了第四批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培养对象人选(以下简称:被培养对象),现予以公布。
    各区教委要充分认识名师发展工程的重大意义,定期了解被培养对象的学习情况。被培养对象所在学校要创造条件,支持其参加工程的所有活动,适当核减其在校的工作量。被培养对象要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圆满完成培养任务。具体培养时间、培养地点和培养方案另行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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